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等4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粤教评函〔2011〕7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有关评估专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粤教高〔2008〕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申请评估基本条件核查结果,定于6月13日-7月8日对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等4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现场重点考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
根据被评院校类型及主体专业等情况,从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中选聘熟悉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名单另行通知)。
二、评估依据
专家组依据下列文件要求开展考察评估活动:《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育部教高〔2008〕5号)、《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粤教高〔2008〕130号文附件2)、《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指南》、《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指南》(粤教高〔2008〕130号文附件3、4)。
三、时间安排
每所学校评估时间3天(不含转点时间),具体日程由专家组组长与学校协商确定。
序号
| 评估学校
| 现场重点考察时间
| 报到时间
|
1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 6月13日下午至16日上午
| 6月13日上午
|
2
|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 6月14日下午至17日上午
| 6月14日上午
|
3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7月4日下午至7日上午
| 7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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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珠海城市职业学院
| 7月5日下午至8日上午
| 7月5日上午
|
请评估专家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和参加评估。如不能参加本次评估工作,请提前告知我厅评估中心和高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