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我市公交票价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我市公交票价的通知


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为落实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行公交车同城同价,促进东西部地区公交事业协调发展”的承诺,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公交票价调整方案,自2011年6月28日起降低我市公交票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公交票价标准

  票价标准:以24公里为基准计价里程,空调车24公里以内起步价为2元,普通车24公里以内起步价为1.50元,超出24公里以上部分,每10公里为一个票段,每段1元进级,最高6元封顶。

  票价调整后,继续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有人售票阶梯制、无人售票递减制等三种票制。

  本次票价调整,若按新票价标准核定的票价高于现行票价,按“只降不升”的原则维持现行票价。其中无人售票一票制线路普通车票价维持现行票价不变,各线路空调车票价见附件。

  二、票价优惠政策

  票价调整后,票价优惠政策继续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离休干部、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老人、本市户籍残疾人持IC优惠卡刷卡乘车免费;年满60周岁非本市户籍老人和本市重点优抚对象持IC优惠卡刷卡乘车半价优惠;中小学生(含等同于高中阶段学历学习的中技、体校、卫校学生等)持学生卡刷卡乘车6折优惠(每月限乘100次,超过后按普通卡收费);普通IC卡刷卡乘车9折优惠;珠海户籍特困生(小学、中学)每人每月送50元学生卡充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