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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军任职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军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1〕7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2011年5月24日决定,任命蓝军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列刘延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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