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量中含焦炭产品调出所折合的原煤调出量
综上,到2015年我省煤炭总需求为21240万吨,但按照现有煤矿建设规划和在籍矿井及在建煤矿产量安排,2015年全省煤矿产量将达到18233万吨,供需缺口超过3000万吨。
三、发展思路和开发布局
(一)发展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大型骨干煤矿建设,着力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大力推进推广先进的采掘技术、安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机械化综采设备,促进煤炭工业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以上思路,煤炭产业发展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煤田地质勘查步伐,科学规划,合理确定煤炭开发规模,不断提高煤炭供应能力。
---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升级改造,实质性改变小煤炭生产状况,提高资源回收率。逐步形成以大中型煤矿为主的开发格局。
---积极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煤矿瓦斯)、矿井排水、与煤共伴生资源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扩大原煤洗选比率,推进煤炭资源深加工。
---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煤炭前沿技术发展,改善科研条件,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高煤矿生产和建设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技术运用的深度和广度,努力使一批关键性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使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深入开展瓦斯治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
(二)主要发展目标。
1.煤炭生产。2015年,原煤产量达到2.1亿吨,其中规模以上矿井产量1.7亿吨,占总产量的81%。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80%以上,原煤入选比例达到60%,其中炼焦煤全部入洗。
2.煤矿建设。建设矿井275处,建设规模1.6亿吨/年。其中,“十一五”结转194处,规模7365万吨/年;“十二五”新开工矿井81处,规模8730万吨/年。建成投产矿井37处,新增生产能力3170万吨/年。煤炭资源基础地质勘查提交普查资源量200亿吨以上。
3.产业集中度。力争建成1个年产5000万吨、2个年产3000万吨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企业集团控制在200个以内。省骨干煤炭企业规模不小于120万吨/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占用煤炭资源量的80%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0%以上。
4.技术进步。2015年,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其中大型矿井100%(综采85%);中型矿井80%(综采60%)、小型矿井5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含机械装载,下同),其中大型矿井100%(综掘75%);中型矿井80%(综掘55%)、小型矿井50%(综掘20%)。力争在瓦斯治理和采掘机械化方面取得突破。
5.资源综合利用。建设40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消耗煤矸石600万吨/年,矸石发电利用率30%以上。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的规模达到250万吨/年,灰渣利用率达到50%。煤层气(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3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3.2亿立方米、井下煤层气抽采26.8亿立方米;抽采煤层气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利用率近50%;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54.6万千瓦,煤层气燃气居民用户达到60.1万户。
6.安全生产。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1以下,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矿区开发布局及其功能定位。
1.盘江矿区。矿区开发主体为盘江煤电集团,发展方向为煤-焦化-火电-煤化工,即以开发炼焦用煤、发展焦化(及其下游化工产品)为主,炼焦煤的洗混煤供盘县电厂,南部的贫煤和无烟煤供盘南电厂并适度发展煤化工。力争将盘江煤电建成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包括外矿区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