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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事通农业短信平台建设方案

  3、用户收集。按市县乡村四级收集手机用户。市级主要是市局机关与局属企事业单位;县级主要是分管农业行政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发)局、蔬菜局、农机局、渔业主管局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乡镇一级主要是乡镇长、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企业负责人等;村级主要是村长、书记,农村信息员,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大户等。将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对短信息进行分类发送。

  4、信息审核发送。所有的短信息编好后,由编写者发送至“农业短信息网上审核与展示系统”后台。审核人员对短信息进行审核,同意发送的,由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发送。同时所有的短信息将在济南农业网、山东金农信息网上发布。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济南农事通农业短信平台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局长赵玉海同志任组长,于兆刚副局长、王奉光总农艺师、赵玉堂总经济师、宋修海副巡视员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中心)、办公室、科教处、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处、水产办、农机办、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于兆刚副局长负责农业短信平台的建设。王奉光总农艺师负责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审核。市场信息处负责协调农业短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科技教育处负责科技信息的采集。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水产办负责各县(市)区水产局及水产养殖大户。农机办负责各县(市)区农机局、农机大户。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农业短信息网上展示系统、审核系统、用户等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短信息的分类发送。

  县(市)区任务:

  ⒈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局工作人员、乡镇领导、技术人员、村领导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手机用户信息的收集。

  ⒉种植业处负责各县(市)区蔬菜局(中心)工作人员手机信息的收集。

  ⒊农机办负责各县(市)区农机局(中心)、部分乡镇农机站、农机大户手机信息的收集。

  ⒋水产办负责各县(市)区渔业管理机构与养殖大户手机信息的收集。

  ⒌办公室负责本局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信息的收集。

  上述所有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联系人登记表及农事通短信息用户申请表和汇总表报局市场信息处。

  (三)加强管理,确保顺利运行。一是要确保信息质量。发送的短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信息的编写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将科技类农业短信息纳入首席专家和执行专家年终考评工作中。二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中心)、蔬菜局(中心)、农机局、渔业主管局和局属各处室站要指定一名联系人(见附件),农事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短信息的收读情况、广大用户的反映情况等。三是加强对手机用户的管理。要求上报的手机用户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更改手机号码。如确实需要更改手机用户、或者原有用户要更改手机号码,要由相关部门的联系人审核上报到农事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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