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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战略,促进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进一步培植壮大地方财源,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农副产品加工重点企业,由省财政部门协调有关商业银行给予重点信贷支持。银行将对入选企业自主开展信贷调查,并根据信贷政策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确定贷款规模和利率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企业遴选和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企业的总体要求
  各地在遴选企业过程中,要着重把握以下方面: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入选企业应当符合中央和省有关环保、节能等产业政策要求,“两高一资”企业不得入选。
  (二)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入选企业应当管理规范,市场发展前景好,并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尤其要将当地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骨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三)税收贡献能力较强。入选企业产品应具有较高的含税率,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
  (四)资信程度较高。要对参选企业的资信程度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将口碑好、信誉度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对于资信程度低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遴选企业的具体标准
  (一)以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等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营业务。
  (二)固定资产500万元、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银行信誉等级A级以上。
  (三)加工水平高,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
  三、遴选企业的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此次企业遴选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愿、逐级上报、层层把关”的原则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农业与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财政局、农业局。由市财政局、农业局择优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推荐重点支持企业名单。
  (二)报送时间。2010年7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上报文件与申报企业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农业处、市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发送至jinanliujiming@126.com)。
  (三)其他要求。此次省里出台的信贷支持政策,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项目的支持,有的企业可能涉及多个需要支持的项目。因此,要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并且同一企业不重复申报,各地审核时要做好把关工作。
  加强对农副产品加工业信贷支持,是各级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企业遴选工作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对此,各级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早布置、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好遴选任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农业处      付 尧  87949035
  市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 刘继明 霍秀娜 83186170

  附件: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汇总表

济南市财政局农业处
济南市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汇总表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属地成立
  时间
注册
  资本
主营业务及产品资产
  总额
其中:
  固定
  资产
负债
  总额
其中:银行贷款贷款主要用途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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