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1〕284号)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部署,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的重要举措。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按照“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战略部署,以及“一月初见成效,半年明显改善,年底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为“净畅宁美” 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提供保障和服务,营造整洁优美、顺畅和谐、安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效落实,成立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夏克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明东同志兼任。
三、落实责任分工
(一)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坚守耕地红线。实施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管理遏制非法抢建抢种行为的意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加强动态巡查和联合执法,及时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高发态势。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实现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此项工作由张明东大队长负责,执法大队牵头,规保科、土地开发中心、各分局配合落实。
(二)加快裸露山体整治复绿,落实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按照《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规划(2009-2013)》要求,组织协调各区加快废弃采石场、取土点以及已破坏山体的整治复绿工作,美化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朱存文副局长负责,资源科牵头,各分局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