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201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68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省住建厅、省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市安委办《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市建筑工地中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上半年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11年6月14日至17日。
二、检查目的
通过在“安全生产月”开展大检查活动,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增强“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法制观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
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其中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工地列为必检项目。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三)起重机械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和检测、验收及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