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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构建企业诚信管理平台,严格贯彻执行《珠海市建筑市场施工、监理、商品(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行为动态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对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和延期申请材料原件核对、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

  (五)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市、区两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充实施工安全专家库,强化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2、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六)继续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1、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活动,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2、委托市安监站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业务考核,督促各区(经济功能区)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3、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应对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市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局领导任组长,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安监站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各项工作。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5月10日前成立由分管施工安全副局长(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和施工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10日前制定本地区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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