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有效加强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的检查,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是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织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置情况;
五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情况;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检查: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数量较多的地区;二是事故多发地区;三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四是外省进粤或本省进珠跨地区承接工程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等非法违法行为。
3、加大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加大对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应及时取证,并提请省厅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相关责任人上岗执业的行政处罚。
(四)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我局将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事故频发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地区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