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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四、项目经费
  2011年将安排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总经费的30%左右,用于重大专项实施。原则上每个重大专项 100-1000万元,重点项目30 万元以上,引导项目(有资部分)原则上 10 万元以上,软课题、人才培养及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资金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安排,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探索资本金投入、贷款担保、参股等方式。重大专项、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计划均可申请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申请贷款贴息方式须提供银行贷款证明。2011年原则下达六批科技计划,一批重大专项,二批包括自主创新计划、软科学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专利实施补助经费、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三批技术难题招标,四批国际合作,五批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六批为无资计划。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单独下达。
  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直接申报 ( www.jnsti.gov.cn ),由济南市科技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驻济大学、科研单位及有科技活动的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注册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涉及县(市)区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本地区财政部门先提出审查意见。
  一个计划年度内(2011年度截至到2010年11月10日),一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计划框架中一个类别项目(企业规模在10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500人以上的大型公益事业单位可放宽到3 项)。申报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计划的高校院所,原则上每个大学申报数量不超过10项(山东大学可放宽到30项,济南大学可放宽到20项),每个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不超过5项(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山东通信技术研究院可放宽到10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课题组应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并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主体资格等方面的要求。在相关专业和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并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积累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科技信誉良好。
  2、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具有能够开展相关科技活动的驻济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应纳入或符合高新技术统计范围,或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服务外包企业等,或者建立了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同时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为相关科技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所需的资金、人才等软硬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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