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计划中,分别设立一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重点项目是指社会需求量大面广,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较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基于探索和萌芽阶段的重要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项目是指符合计划指南,承担单位有能力自行安排经费及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分有资和无资部分。
(二)技术领域
1、重大专项
根据当前国家产业发展和科技政策,进一步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上取得重大进展。主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以技术创新提升相关产业的规模化和集聚化发展水平,加快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1年度重点从以下技术领域和市科技局通过调研提出的项目中择优选择,并进行重点支持。
(1)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2)太阳能、光电、风能、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3)下一代通信网络、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产业化的研究与开发
(4)高性能服务器及大容量存储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
(5)半导体发光材料研究与开发
(6)生物产业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
(7)高档数控机床研究与开发
(8)新能源发电设备、特高压输配电和智能电网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9)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10)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11)特色动植物品种选育及粮食高产、优质、可持续增产技术研究与开发
(12)民生与城市发展技术研究
2、基本计划
重点扶持《纲要》确定的重点技术领域,以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产业化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能够带动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领域为重点,鼓励产学研合作,突出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口与健康、先进制造、先进能源、资源环境、现代农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发展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
二、项目组织
(一)重大专项
重大专项根据指南确定的重点技术领域,结合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深入的调研和论证、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确定,实行网上申报与实地调研考察提出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大专项立项与企业自主创新计划同时进行,由发展规划处与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科技合作处分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