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时段(8月至12月底):年底根本好转。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10月中旬,我局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暨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督查,同时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督巡查、抽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文明施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行动是我市今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的重要举措。行动要与我市今年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健康城市和迎接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复查结合起来,各有关单位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积极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宣传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重点环节排查治理工作。要对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台账,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存在问题,对于不重视工地环境卫生等文明施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和工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管重罚,确保达到工作标准。
(四)强化督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抓督查,通过扎实推进 “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动态扣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的监管,切实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查频次和扣分力度,督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及时表彰先进,鼓励中间,督促批评后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