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鼓励企业、行业积极举办和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人才、设备、场所等要进一步向中职学校开放。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使之成为劳动者素质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攻坚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青少年就读中职学校,不断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创新办学模式,大力推进中职教育集团化、园区化办学,以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为龙头,构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旅游业发展的培养和培训体系。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加强与周边发展较快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每年输送5万名以上学生到省外优质中职学校就读。按照一手抓办学规模扩大、一手抓教学质量提高的思路,巩固和提高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
七、提升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相关规定,及时核定并足额配备教师。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采取与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方式,提高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创新中职教育办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中职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人的需要优化中职学校专业设置,以人才培养对接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专业及课程设置的动态机制。改革创新教学环境、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
八、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估
切实加强对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2011-2014年全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分年度实施规划,省从2011年起对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以县为单位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和奖励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下发。四年攻坚任务完成后,省人民政府将对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地)和县予以嘉奖。对工作不力的市(州、地)和未能按期通过考核验收的县,将予以通报批评,核减省级经费,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