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广州不断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市属银行、证券、信托、财务公司改革重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广州银行“重组、引资、上市”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资产质量显著提高,迈出跨区域经营步伐;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通过在省内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方式实现跨区域发展;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顺利重组并已获准筹建,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工作稳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撤销退市工作稳步推进,地方金融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依法惩戒失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证券、非法集资和逃废债行为,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环境建设稳步推进,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稳定和安全。
6.金融开放与合作水平不断提高。
广州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时间最早、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截至2010年末,全市共有外资金融机构及代表处81家,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其中外资银行29家,外资银行代表处14家;外资保险公司21家,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10家;外资基金公司3家;外资证券公司代表处4家。截至2010年末,广州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人民币1176.0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人民币620.85亿元,存款余额人民币727.57亿元,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广州外资保险公司2009年实现保费收入69.44亿元,占广州保险市场份额的16.52%。
穗港澳金融合作日益深化,三地跨境互设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9家,其中4家内资金融企业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15家港澳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了分支机构或代表处;19家广州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累计融资290亿港元;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成为首只投资于中国内地物业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广州区域人民币票据交换业务为依托、覆盖珠三角的支付结算系统运转顺利,实现了穗港港元、美元实时支付系统联网和穗港澳银行卡网络的连通。珠三角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广佛肇三地建立了金融同城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广佛肇金融合作备忘录》和《广佛肇金融合作工作方案》,珠三角金融一体化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末,共有4家港资银行广州分行在佛山、肇庆开设6家异地支行。广佛两地银行机构逐步推进取消两地间个人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广州产权交易所牵头与省内外部分产权交易机构成功构建了广州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珠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迈出重要步伐。
(二)机遇与挑战。
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具备坚实的经济金融基础,面临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从国际看,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金融格局深度调整,国际产业加速向亚太地区转移,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更加紧密地融入国际分工,为我国承接国际金融产业转移、参与国际金融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南方门户优势,更有利于广州在新的国际环境下加快推进金融开放与金融创新。从国内看,我国处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日益提升,金融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被赋予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权,为广州金融业提升发展位势、突破发展瓶颈、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创造了条件。从区域看,珠三角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经济实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民生建设等各个领域将催生庞大的金融需求;同时,粤港澳三地经济加快融合也为穗深港共建国际金融中心区域、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有利条件,广州区域金融中心聚集辐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自身看,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对物质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支配力、控制力和配置力不断增强,为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提供了强大的实体经济支撑,并将进一步增强广州对各类金融要素的集聚辐射和资源配置能力。
同时,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也存在不足,面临挑战。一是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偏低,金融业发展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不相适应;二是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缺失,金融配置资源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规模偏小,综合实力不强,品牌知名度不高,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力亟待增强,高端金融人才特别是金融领军人才较少,难以满足区域金融中心发展需求;四是直接融资比重偏低,上市公司数量、融资规模偏少,发展深度不够;五是受现行省会城市金融税收体制约束,金融业税收地方留成比例偏低,难以形成金融业发展和地方财力互相促进的良性机制;六是金融产业空间布局尚待优化,金融功能区定位不清晰、不突出,在规划建设、软硬环境和总体形象上有差距;七是国内大中城市纷纷加大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竞相争夺有限的金融资源,对广州造成了较大的外部竞争压力。广州如不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将可能在新一轮的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到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程,进而弱化国家中心城市功能。
三、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定不移地实施“金融强市”战略,把金融产业作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和多样化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现代金融服务功能,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着力增强金融聚集辐射能力,形成穗深港三地错位发展、合作共赢、优势互补,以香港为龙头、穗深为支点、珠三角其他城市为支撑的现代金融产业带,共同构建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
(二)发展方向。
准确把握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新趋势,立足广州金融业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和新要求,坚持现代化、多样化、差异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促进各类金融业态之间、金融产业与实体产业之间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广州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区域金融中心功能。
1.现代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提高金融发展质量,加快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制度创新,提高金融电子化和信息化水平,统筹金融产业体系、金融生态环境、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区域合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市场高效、组织健全、科技领先、创新活跃、产品丰富、人才荟萃的现代金融体系。
2.多样化。丰富和完善各类金融市场,构建功能多样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期货等各类传统金融业态及新兴金融业态加快发展,构建结构完善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内容广泛、覆盖城乡的多样化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3.差异化。加强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水平,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服务专注的金融业竞争发展格局。立足现有的经济基础和产业体系,与粤港澳地区主要城市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和金融功能区,不断提升聚集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广州在全省乃至华南地区金融产业分工与协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4.国际化。发挥广州作为中国南方门户城市的区位优势,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承接国际金融产业转移,促进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配合国家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跨境金融交易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探索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逐步实现金融法制、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
(三)功能定位。
1.巩固提升现有优势。充分利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及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集中,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多、规模大,以广州为中心的支付结算体系高度发达,以及金融教育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汇聚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强化业已形成的区域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银行保险中心、金融教育资讯中心、支付结算中心功能,提升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现有金融优势。
(1)区域金融管理营运中心。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吸引金融机构在穗设立法人总部和地区总部,集中开展金融决策、资金调度、授信管理、集团服务等业务,形成全省乃至华南地区的金融决策、管理、运营、服务中心和资金配置枢纽,不断增强广州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2)区域银行保险中心。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以广州为中心、覆盖广泛的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保险服务网络,加快实现银行和保险业转型升级,将广州打造成为全省及华南地区的资金集散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3)区域金融教育资讯中心。加强科研院所、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金融理论与实务的研究,设立金融高端研究机构,建设金融前沿理论研究基地和高端人才培育基地。加强金融教育与培训,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人才队伍,吸引高端人才,构筑金融人才高地。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财经媒体,建设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南方总部,打造金融资讯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