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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无线电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所民办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无线电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所民办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1]13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后,准予北京市朝阳区无线电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所培训学校,分别开展部分国家统考职业、新职业或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朝阳区无线电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科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丰台区恒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见附件),开展新增职业(工种)的培训。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及增项手续,接受属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日常管理;

  三、各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照通知内容,为属地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理发(换)证、增项、编号升位等手续,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附件: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准予开展职业培训的学校名单

  朝阳区:
  1、北京市朝阳区无线电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无线电调试工(职业资格三、二、一级)、无线电装接工(职业资格三、二、一级)
  2、北京科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一级)

  丰台区:
  3、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五、四级)
  4、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二、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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