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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厅山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2010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报省领导小组的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表格: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

  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

  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市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市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各市人民政府于8月20日前向省领导小组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送5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省领导小组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联系人:武杰、双鹏飞;联系电话:0351-6168356、6168357;电子信箱:sxgtwpzf@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部署启动。政府主要负责人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实施问责的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各地要构建政府为主导,国土部门总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准确把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机构健全、职责清晰,确保整改成效。要深刻吸取教训,防止“事前不引起重视、事中不全力整改、事后被约谈问责”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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