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和队伍作风建设,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安全执法。
(二)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坚持部门、区县服务企业月度例会和“企业呼声直通车”等制度,健全和完善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审批项目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操作环节,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分步推行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度。推进区县组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引导产业园区、街道(镇)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
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在沪中央企业的服务力度,通过形势介绍、政策解读、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情况通报和对接,推动央企参与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各类窗口特别是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关窗口的建设,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将各类窗口建设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减轻企业负担。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对拟举办的活动进行登记审核,对批准开展的活动从严规范,尽量减少活动数量,使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或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或出席活动、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摊派费用等行为。巩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成果,按照公布的保留项目开展活动。
(三)开展民主评议,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围绕依法履职、行政效率、政务公开、规范收费、服务态度和清正廉洁六方面内容,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适时组织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整改。
完成“上线”任务。完成市纠风办布置的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主要领导一年两次的“上线”任务,围绕上述六方面内容,介绍市经济信息化委的相关情况,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
妥善处理投诉。认真处理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和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反映的问题,健全诉求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投诉受理处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诉求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