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1〕94号)
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部省属驻徐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服务型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28号)和市委、市政府《2010年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部省属驻徐各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徐州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一(网站监测评估)》和《徐州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二(资料检查评估)》。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网上监测与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一)日常网上监测。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依照《徐州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一(网站监测评估)》,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在线监测评估。
(二)年终组织考评。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核组,于2012年1月中旬通过检查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公开资料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评分指标详见《徐州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二(资料检查评估)》。
(三)考核结果公布。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最后得分由网上监测和年终考评两项各按50%的权重相加(其中网上监测得分取各季度平均成绩)。市政府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并按权重纳入市委市政府2011年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得分。
四、工作要求
(一)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紧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这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本通知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本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