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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双推计划”项目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双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蔬菜、农机、渔业主管)局、市直有关部门、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具体规定,现组织申报2011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双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望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2.都市农业园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3.粮棉经果渔机等优势主导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对区域经济有明显带动作用的;
  ②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的;
  ③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
  ④已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承担市“双推计划”项目单位,再次申报时要在“四田”安排的基础上侧重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
  2.项目课题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课题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济南市农业科技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并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②在相关专业和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③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资源;
  ④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⑤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3.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立项资格
  ①承担 2010年度“双推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目前仍没有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
  ②没有按计划管理要求提交各种进度报表、总结的;
  ③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出现挪用、占用项目经费的单位;
  ④与以往支持的项目类似并无新的创新的。
  三、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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