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服务外包示范区的通知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服务外包示范区的通知
(渝外经贸发〔2011〕188号)


各相关区县:
  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我市在08年设立了五家服务外包示范区,分别是渝中区、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北碚区、永川区。五个示范区在发挥先导、示范引领服务外包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带动全市服务外包快速增长,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再增设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所在地政府制定了服务外包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有明晰的工作思路;
  (二)服务外包业务形成了一定基础和规模,申报的上一年度内服务外包业务量达到200万美元以上,或者聚集了一批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企业应不少于20家,其中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不少于5家;
  (三)所在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并设立鼓励服务外包发展的专项资金;
  (四)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推动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二、申报材料
  (一)区县政府给市外经贸委申请纳入服务外包示范区的文件(含目前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申报区县的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
  (三)申报区县出台的政府鼓励、扶持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三、认定程序
  (一)由市外经贸委以及委托的国际服务外包专家,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市外经贸委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等市级相关部门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共同开展对设立示范区的认定工作;
  (三)市外经贸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公示示范区认定结果;
  (四)对认定的示范区,由市外经贸委、市经信委、市科委联合授牌,报商务部备案并享受商务部对示范区支持政策。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冯蒙
  联系电话:89018229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