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发布2011年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2011年度农业龙头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我们制定了《2011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予公布,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
济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项目范围
1、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推广;
2、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市场信息服务、营销网络建设;
3、申报农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名牌产品,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4、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基地标准化建设;
5、开发、引进先进实用加工、储藏、包装、保鲜技术和设施建设项目;
6、实施技术改造、改扩建生产厂房、更新生产设备;
7、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
8、建造温室、大棚、畜禽养殖小区、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
9、其它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
二、专项资金扶持方式
扶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后补助、一般补助和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1、贷款贴息。主要用于已获得银行贷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贴息;要求项目贷款规模在1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利息计算周期原则上为2010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所发生的新增银行贷款的利息,贴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银行按规定加收的各种加息或罚息等不在贴息范围;
2、后补助。主要补助2009-2010年已建成投产并通过县(市)区验收的项目;
3、一般补助。主要补助申报时还未建设或在建的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奖励。主要用于对企业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较大、投资较大、研发新产品、优质农产品、品牌、重大新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纳税额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进行奖励。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