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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学会关于报送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重庆市法学会关于报送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法学会: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有关要求,请各区县法学会于4月15日前,将本会基本概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纸制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法学会秘书处,其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新成立时间或换届时间、现任常务理事会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情况、会费收取标准及收支情况等。
  2.联系人(联络员)、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近两年来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加强对外交流以及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请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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