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带动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项目区经济效益比非项目区增加20%以上;
(7)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
(8)同一基地产品有多个主体的,只接受一个主体申报;
(9)项目申报主体须为与本产业相关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对示范产业进行强有力的带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从济南市农业信息网上下载《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申报书》(见附件),由申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农业(蔬菜)部门、财政部门申报。
2、各县(市)区农业(蔬菜)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县级项目库,并从项目库中筛选重点基地、提升基地,联合行文向市农业局、财政局推荐。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推荐情况,择优建立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市级项目库。
4、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市级项目库中的基地进行评审,考评小组将综合考虑主导产业、规模、影响力、示范带动、当地政府支持等因素,确定重点扶持基地和一般扶持基地。
5、项目确定后,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达本年度项目计划。
五、考核和扶持
按照财政以奖代补方式,分半年和年终两次扶持,扶持额度通过考评确定。考核评价办法依据《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项目申报单位,并认真组织好项目筛选、填报和推荐工作。
2、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或复印、双面印刷,按所列顺序统一采用绿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一式四份,于2011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上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要规范、精简、真实、重点突出。
4、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和现场陈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陈述采用多媒体形式。
5、在上报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各县(市)区对2010年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同时对2010年每个扶持基地进行详细总结,形成总评和自评报告,用A4纸、3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绿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一式5份,于2011年3月2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基地办 张振成 联系电话:8318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