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9个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1〕570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9个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1〕356号)收悉。鉴于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9个单位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其中8个单位租房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市领导要求,经研究,同意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9个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由你局统一组织、规划建设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重庆市土地整理中心、重庆市地质调查院、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后勤服务中心、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宣教中心等9个直属单位业务用房。
二、建设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K标准分区K3-2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1691平方米。其中地质灾害模拟实验室等业务用房2954平方米,办公业务用房5616平方米,车库、食堂等配套用房312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