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迁建项目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1〕569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市重庆市房屋勘测院迁建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1〕357号)收悉。鉴于该单位业务用房不足的现状,按照市领导要求,经研究,同意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迁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二、建设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K标准分区K3-2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881平方米。其中遥感监测实验室等业务用房6219平方米,办公用房1476平方米,车库、食堂等配套用房218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