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公开选聘2011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执行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局、农机局、渔业主管局、高新区农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拟进行2011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执行专家公开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和“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如不符合要求可空缺。
二、选聘数量及职位设定:
11名。
一是围绕全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及都市园区建设情况增加一批农业执行专家;二是结合我市在2009、2010年选聘的执行专家涉及优势及特色产业基础上拟增设茶叶、莲藕、温泉、山药等产业执行专家;三是考虑个别专家工作变动予以调整。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全市农业系统及相关经济组织中选拔,每个县(市)区同一产业只选拔一名执行专家。
农业科技执行专家选拔条件是:
1.热爱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2.现申报农业科技专家人员必须是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并正在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匹配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3.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八年以上;
4.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优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其专业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领先地位或有一定的优势;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
7.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1.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局、农机局、渔业主管局、高新区农发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各辖区和行业专家人选推荐工作。
2.推荐单位于2011年3月21日(下周一)下午5:00前,向市局科技处报送推荐材料,包括:《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毕业证、职称证、论文、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经审核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市局科技处邀请省内各领域具有一定权威和影响的专家组成评议小组,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围人选。
4.市局科技处根据评议小组评价结果,结合选拔计划、方向和数量,研究确定专家人选名单,报市局办公会批准后,正式下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