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措施。
(1)依法查处。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根溯源。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药品源头,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药品的供应链,严防流入消费环节。
(3)清理规范。要规范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违法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章立制与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10月16日-2012年5月15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针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要进一步推进许可制度,严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药品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药品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药品的供应渠道。
(3)增进企业诚信自律。要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具体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各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好各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动态,定期向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由专人负责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追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