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责任领导:副市长吐尔洪·麦麦提
牵头部门:农业局
责任部门: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水利局、林业局
1、开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严格规范种植业、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管理,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在林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的高毒农药,严格控制含毒、残留、污染等有害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加强对农(水)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中生产和销售农(水)产品的抽检。到今年年底,农(水)产品生产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记录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4、依法打击水产品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整治和规范水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水产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和可追溯制度。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责任领导:副市长邓慧江
牵头部门:质监局
责任部门: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执法大队
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大获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日常监督检查覆盖到位,年度报告、到期换证待续等工作到位;对获证企业的出厂检验工作进行专项整顿,对不具备出厂检验工作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按《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满足基本质量安全要求或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对规模企业、产品风险大的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