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循环链的构建,实现年消纳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生产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1000吨以上,园区内各类废弃物得到循环利用,实现清洁生产和废弃物零排放的目标;
4、园区生产的农产品的品质得到显著提升,通过国家“三品”认证,做到生产有规范、产品有标准、质量有保障,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5、通过科技创新,将各项循环农业配套技术组装、配套、完善、提高,“三沼”综合利用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形成稳定高效的循环模式,实现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申报数量
章丘市、长清区、历城区、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各5处,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高新区各1处。
(四)资金扶持
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实现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指标的示范园区,根据建设规模和实际成效给予5-10万元/处的资金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沼气池建造,废弃物预处理,沼气和沼肥利用设施、设备和配件的购置。
(五)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符合建设条件的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和审核;
4、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5、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论证,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名单,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各县(市)区于4月20日前,将以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局5份(农业局生态处3份、财政局农业处2份),同时将各类申报材料电子文本(Word及Excel格式)发送至市农业局生态处邮箱(nystc114@126.com),在主题中标注“2011年××县(市)区农村生态能源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户用沼气项目申报村汇总表
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