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户用太阳能利用项目
为积极推进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我市太阳能推广利用步伐,提高农村新能源的消费比重,2011年,继续推进“阳光屋顶工程”。计划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000套。
(一)申报条件
农村户用太阳能利用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申报;
项目村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两委班子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高;
项目村原则上要求整村推进,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不低于全村总户数的80%。
项目建设与沼气建设相结合,重点安排在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为项目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灶,每套由市财政补贴500元。
(三)申报数量
章丘市、长清区和历城区各1200户,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各600户,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高新区各150户。
(四)申报程序
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农村太阳能利用项目的村进行考察,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局。
(五)申报材料
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文件;
县(市)区2011年农村太阳能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村太阳能利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农村太阳能利用项目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农户申报表(附件4)。
三、循环农业示范园区项目
随着我市现代农业的加快推进,依托基地、园区建设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体系,成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2011年,以“高效、生态、循环”为目标,以特色品牌基地和都市农业园区为主体,抓好30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完成“三沼”综合利用面积25万亩,以点带面推进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一)申报条件
1、全市范围内确定的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和都市农业示范园区;
2、养殖业、种植业互动发展的园区和结合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的园区优先考虑。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1、沼气池(沼气工程、贮肥池)与设施农业一体化建设,具备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沼气、沼液和沼渣的收集、储存、利用机械和设备;
2、沼气增温和补充二氧化碳,沼肥种植温室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沼液追肥和防治病虫害或沼液喂猪、浸种和养鱼等综合利用技术覆盖率达到整个园区种植或养殖面积的80%以上,化肥、农药等得到有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