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进一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规模和范围,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配套办法。会同省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下达我省危房改造计划。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以建设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机构。

  编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农房建设指导与监管,开展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的建立,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四、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依据镇村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及乡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地域内统筹建设公路、供电、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突出抓好村镇内部道路建设,组织农民清垃圾、清路障、清杂院,进行道路硬化、庭院绿化、街院净化,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

  五、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开展《吉林省村镇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制订修改的相关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法调研,为尽快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法规奠定基础。

  加强村镇规划实施管理,依法做好村镇范围内乡村规划许可证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六、探索创新村镇建设管理方式

  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为重点,探索村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新方法,建立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共同管理的新模式。加强村镇规划建设队伍编制,明确收费项目,规范工作经费来源。在梅河口市和柳河县率先开展管理试点,总结经验,推广全省。

  七、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依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理念,以项目建设带动规划实施进程,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协调相关政策与资金,加快村镇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切实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在辉南县金川镇、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农安县合隆镇及其陈家店村开展村镇建设综合开发试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