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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村〔201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现将《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进程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村镇规划、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完善村镇规划体系

  深化完善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协调指导14个县(市)做好镇村体系规划编制。

  加快编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重点镇抓紧编制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村镇建设管理需要;村庄规划以“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重点,力争在编制完成1000个示范村规划的基础上,再完成100个村庄规划编制。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乌拉街镇、叶赫镇,在年内应编制完成相关保护规划,指导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制订《吉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技术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村镇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指导规划编制。

  开放村镇规划设计市场,引进高水平规划设计队伍,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实行村镇规划专家技术审查制度,完善规划公示和公众参与制度,特别要直接吸收农民参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社会认可度。

  已编制、修编完成的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组织开展吉林省村镇规划评优活动,对评优结果予以通报。

  二、加强新式农居建设的指导工作

  开展新式农居示范工程活动。每个县(市)确定1-2个新式农居示范点,组织专家对所有示范点从村庄规划、新式农居设计施工、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及组织协调等各方面对新式农居建设进行评比和表彰。组织开展送图、送技术下乡活动。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住宅设计图集和新型节能保温材料及住宅建设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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