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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上报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上报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办)、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今年棉花良种补贴工作,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编制本县(市、区)具体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前报市农业局(市食用菌工作站)、市财政局(农业处)审核。实施方案要附“山东省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计划表”和“2010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实际补贴表”。各地要在认真总结201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今年棉花良种补贴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目前棉花春播已经结束,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准确核实棉花种植面积,及时上报种植面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要搞好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实现棉花良种良法相配套。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登记造册、面积公示和统计上报工作,防止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确保补贴面积真实,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农民得到政策实惠。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山东省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和“品种择优、公开推介、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公开推介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落实种植面积、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对全省农民种植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棉花良种补贴,努力稳定棉花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力争2011年我省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以上,总产90万吨以上。
  二、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1年,中央棉花良种补贴继续实行全覆盖,即对6月30日前出苗(移栽)的棉花,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棉花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地申请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棉花良种。立足提高我省棉花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集各产棉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鲁棉研15等38个棉花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开推介。详见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1年中央财政棉花良种补贴推介主导品种的通知》(鲁农棉字〔2011〕1号)。
  (二)农民择优自愿购种。根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农民可在通过山东省或国家审定、适宜当地区域种植的棉花品种中自愿择优选择。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应加强主导品种的宣传,引导农民选择使用适应当地生产需要的推介品种,到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良种,但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购种,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为发挥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的示范展示作用,高产创建项目县(市、区)可在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发放、项目区棉农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团购等形式统一供应良种,以保证高产创建项目区品种的一致性。
  (三)严格核定并逐级上报棉花种植面积及品种。棉花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农民自报面积、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5个环节组成。农户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棉花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期内,应当听取农民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棉花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汇总审核,于 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于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市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据实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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