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蔬菜中心、水产主管局、高新区农发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工作,调动全市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经研究,确定评选2010年度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㈠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市局聘任的10名首席专家、40名执行专家、50名专家助理。
㈡先进集体: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
㈢先进个人:从事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和承担高产创建活动、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的人员及农业科技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优秀农业科技专家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及条件
㈠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标准量化,宁缺勿滥的原则;突出特点、亮点、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
㈡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农业科技工作;
②能有效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引进、开发、试验、示范与推广,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好评;
③能有效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在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项目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④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基地和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基本装备。
⑤有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机制和奖励政策,创新资金落到实处。
2. 优秀农业科技专家
①热爱农业科技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于思考,作风严谨,开拓创新;
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科技管理工作水平。
③在科技项目实施、农业技术培训、高产创建、科技示范中心(园区、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骨干作用;
④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及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⑤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行业(产业)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