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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规字〔2011〕2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省农科院:
  根据省纪委召开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农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科学实施,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家及我省投资农业发展的工程项目持续增多,农业建设项目监管的压力不断加大。从全省情况来看,目前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如招标投标不合规、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低,建设进度缓慢等。同时,个别地方和单位对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问题整改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认真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工程治理效果,影响农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因此,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按照要求,今年农业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深入查找和纠正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着力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格禁止权力违规介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操纵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及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评标不公平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着力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是解决质量标准和工程进度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加强标后监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口。强化项目单位、施工企业、监理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按期完工和建设质量。三是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完善支出手续,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避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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