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吉建城〔2010〕3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蛟河市、珲春市、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20号),为全面掌握各地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11月对地级城市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月11月10日-12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围绕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各地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
(二)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实施情况。
(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情况。
(五)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情况。
(六)本城市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