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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3
淄博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审批表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用钢笔或者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民族填写X族,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出生年月填写XXXX年X月,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全称,单位后空格两字填写职务。
  三、主要事迹依照评选条件所列各项要求填写,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四、所在单位意见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并盖章。
  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局)推荐意见:被推荐人单位为市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不填写;被推荐人单位为县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填写;
  六、此表一式4份,A4纸大小(21cm×29.7cm),请勿改变原表版式;电子版同时报送zbfzbmsk@126.com。

  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彩色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局)推荐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政府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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