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洛阳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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