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洛阳电力迎峰度夏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拓煤源,增加电煤有效供给。一是市内电煤要优先满足我市电煤供应。市各煤炭企业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将检修计划安排在迎峰度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产量,节假日坚持正常生产,市煤炭局要制订优先保障本市区域内煤矿点对点电煤供应方案。二是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争取6月底前我市有一批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矿井复工复产,增加本地煤炭有效供给。三是加大电煤价格、质量监管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省骨干煤炭企业供省内电煤价格不高于2010年11月22日结算价格,并实行汽运煤与火运煤同质同价。市发改委要加强电煤价格监督检查,市工信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煤炭掺杂使假等行为,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提高省外市外煤炭采购量。按照省政府实施的省内煤炭保供与购入省外电煤相挂钩政策,市发改委、煤炭局要积极督促发电企业提高山西、陕西、内蒙等地电煤采购量,帮助发电企业向省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在配置省内煤炭方面给予倾斜。五是保障电煤运输畅通。洛阳铁路部门要严格落实迎峰度夏电煤保供火运计划,保障电煤运输运力充足。市交通局、交警支队及各产煤县要严格落实电煤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电煤运输车辆简化检查程序,缩短检查时间,快检快放,严禁重复检查和重复处罚。
(二)加强要素供给,鼓励机组稳发满发。一是合理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各发电企业在夏季负荷高峰到来之前,要统筹安排发电机组的检修计划,加强设备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在夏季负荷高峰时期设备状况良好,保持全开机状态。二是帮助发电企业缓解资金紧张问题。市金融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银行帮助我市发电企业解决流资贷款,着力缓解困难发电企业资金压力。三是鼓励发电企业满发多发。认真落实迎峰度夏期间对各发电企业超发电量按批复电价结算、自备电厂超发上网电量按标杆电价结算等优惠政策,做到满发多发。四是实行政府奖补政策。积极争取省政府对重点电厂基础电量和超发电量的补贴政策,制订我市主力电厂大唐洛热和阳光热电机组满发与财政奖补挂钩的方案,帮助特别困难的发电企业减轻经营压力。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小火电、小水电和秸秆发电厂要给予适当补贴,提高本区域发供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