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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

  三是依法加强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四地都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启动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乌拉街镇的保护规划已通过审批,并完成备案工作。吉林市、集安市两座历史文化名城还深入开展了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勘测和规划编制工作,为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仍有个别地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有的地区没有真正将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疏于保护法规的制定、保护资金的解决和保护工作责任的落实等。有的地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造成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对无形的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足。

  (二)历史文化遗产家底不清。或是由于申报时间较早,或是对历史价值的挖掘不足,一些历史文化遗产在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面对旧城改造、城市建设时,拿不出具体依据,只得在“保”与“拆”的争议声中被拆毁。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进展缓慢。虽然四地都已启动或开展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但受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影响,进展仍比较缓慢,影响了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导致大拆大建及建设性破坏的问题仍很突出。

  (四)历史文化街区缺失。由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颁布时间较晚,各地在申报名城、名镇时没有对历史文化街区提出要求,因此四地仅乌拉街镇保留了历史文化街区,其他三个城市都缺少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五)存在违规修缮的现象。个别项目由于缺少足够的技术和管理支持,对文物维护修缮的程序、措施把握不严。有的维修队伍资质达不到要求,有的未依法履行修缮审批程序。

  (六)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专项资金仍然缺口很大,直接影响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一些历史建筑已接近塌陷的边缘。同时,由于保护资金的匮乏,缺少对历史建筑本体保护之外的整体规划的关注,基础设施配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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