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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洛阳市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现就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市公交集团负责老年公交IC卡的具体办理工作。老年公交IC卡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办理地点在市属新闻媒体上及时发布。各社区、离休干部相对集中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预约,到市公交集团设置的老年公交IC卡办理地点集中办理。

  二、办理条件

  (一)新办

  1.离休干部办理老年公交IC卡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离休干部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集中预约办理。

  2.具有洛阳市户口,当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IC卡,当年上半年办理;下半年办理次年6月30日前满70周岁的老年人的公交IC卡。办理时均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及相符合的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由居住地社区集中登记造册,预约办理。

  3.长期在洛居住且当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IC卡,当年上半年办理;下半年办理次年6月30日前满70周岁的老年人的公交IC卡。社区开具长期居住证明,携带相符合的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交由居住地社区集中登记造册,预约办理。

  (二)年审

  老年公交IC卡办理后一年年审一次,即前一年上半年新办或年审的第二年上半年进行年审,前一年下半年新办或年审的第二年下半年进行年审。

  1.离休干部须携带老年公交IC卡、身份证原件、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交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离休干部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集中预约办理。

  2.具有洛阳市户口的老年人和长期在洛居住的外地老年人,须携带老年公交IC卡、本人身份证原件、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交由居住地社区集中登记造册,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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