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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意见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见
(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为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大意义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强农惠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政策、德政工程。

  1.有利于完善和激活一事一议制度,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激活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促进农民依靠自己双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2.有利于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群众自治组织转变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又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民主议事、定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整合各级政府投向农村的相关资源,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公益事业,带动农民就业,既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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