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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发区协会关于对2009年度全省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普查并建立电子档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开发区协会关于对2009年度全省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普查并建立电子档案工作的通知
(鲁开协字〔2010〕3号)


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夯实开发区信息和数据基础,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在去年建立全省开发区电子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为完善更新信息资料,经研究,协会秘书处将于近期对2009年度全省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普查,并建立电子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人负责。建立开发区档案是实施目标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发区发展情况的全面综合反映,请各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调度档案填报情况,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表格下载。档案电子版格式可通过山东国际商务网(www.shandongbusiness.gov.cn /经济园区/通知公告)下载。

  三、上报时间和方式。请各开发区于7月20日前将本区电子档案发至sdkfqnj@126.com邮箱,并予以确认。

  四、档案信息管理。开发区档案信息上报后由协会复核并按统一格式表格录入微机系统,形成开发区电子档案。本年度电子档案形成后,将按照汇总分市地、分类别进行检索,拟编印《山东开发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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