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山东省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标准
附二 公众对园区环境满意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附三 公众对生态工业认知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附一:
山东省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标准
山东省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标准中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具体量化考核指标。
一、基本条件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环评执行率和竣工验收执行率均达到100%。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应急管理机构、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及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3、《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山东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园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5、园区管理机构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后,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的建筑节能率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
7、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主导产业明显,有明显的产业特征,具有示范价值。
8、园区主导产业链条完整性、稳定性良好,产业关联性较好,整个园区的工业生态系统运行稳定、高效。
9、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建立以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较大的的科技创新项目,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二、考核指标
山东省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指标见表 1。
表 1 山东省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指标
项目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或要求
|
经济
发展
| 1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10
|
2
|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
| ≥15
|
3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 亿元/km2
| ≥9
|
4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 %
| ≥35
|
物质减量与循环
| 5
|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0.5
|
6
|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 | <0.6
|
7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 m3/万元
| ≤9
|
8
|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 | <0.55
|
9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 t/万元
| ≤8
|
10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75
|
11
| 中水回用率
| %
| ≥40
|
水污染控制
| 12
|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
| kg/万元
| ≤0.8
|
13
| COD排放弹性系数
| | <0.3
|
14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85
|
大气污染控制
| 15
| 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
| kg/万元
| ≤1
|
16
| SO2排放弹性系数
| | <0.2
|
17
| 碳排放强度削减率*
| %
| ≥8
|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 18
|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
| t/万元
| ≤0.1
|
19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5
|
2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环境风险防范
| 21
|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
| %
| 100
|
22
| 废物收集、储运和处理处置能力
| | 具备
|
园区
管理
| 23
| 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
| | 完善
|
24
| 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
| %
| 100
|
25
| 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
| 期/年
| 1
|
26
| 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率*
| %
| ≥20
|
27
|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通过率
| %
| ≥80
|
28
|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 %
| ≥90
|
29
| 公众对生态工业的认知率
| %
| ≥90
|
30
| 公共污染治理设施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比率
| %
| 100
|
31
| 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比率
| %
| ≥20
|
32
| 工业企业产品通过环境友好产品认证比率
|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