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政风行风监督员要与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保持联系和沟通,认真开展“回头看”等活动,坚持监督“不断线”。
2.继续对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上海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纠办〔2010〕16号),主要对司法所、税务所、绿化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房管办事处等基层站所开展评议。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增加评议对象,保证不重复评、不漏评。评议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今年11月底结束。各区县要在总结去年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议方法,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上。对司法所、房管办事处等站所的评议,可与对司法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重点评”有机结合起来。各被评站所的市、区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指导基层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评议效果。
3.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在去年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的基础上,把文广影视管理部门、服务行业纳入测评范围。继续完善测评内容和方法,实行测评常态化,经常听取企业和群众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开展整改,逐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测评体系和工作机制。
此外,由市纠风办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作出2011年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三)加强“纠风在线”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办信查案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1.继续抓好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建设。完善网站诉求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加大突出问题曝光力度,加强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网站在纠正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综合平台作用。
2.继续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提高主要领导在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率,并把“上线”视频转载到“纠风在线”等网站上,提高收听收看率。“962114”政风行风监督电话要在连接18个部门和行业热线电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连接范围,完善处理机制,提高诉求办理质量。此外,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联动。
3.进一步加大办信查案力度。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