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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实现“两高一少”目标、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活动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行为。

  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坚决纠正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的问题。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发文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做到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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