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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意见
(沪府发〔201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是上海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上海实现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上海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上海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上海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调整经济结构,顺利实现发展方式转型;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协调推进,使上海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利于促进贸易平衡,缓解贸易摩擦,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帮助企业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二)发展思路。提高市场开放程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吸引中外贸易主体集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要素通畅流动,提高贸易效率;加快建设以要素市场和消费服务市场为重点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带动作用;加快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发展环境,使上海成为交易机会多、综合成本低、市场秩序好、消费者近悦远来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现代服务业发达,万商云集,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

  基本形成“四个中心”互为支撑,内贸与外贸互相融合,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技术贸易)同步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高,资金流、商品流、订单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贸易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贸易要素集聚、贸易主体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诚信体系健全、贸易标准化程度高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口岸货物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中心、贸易营运与控制中心、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中心、国内市场流通中心、国际购物中心的功能框架;基本形成贸易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服务体系发达、法制环境完善、政府廉洁高效、社会治安良好、人居环境舒适的商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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