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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住建委:防护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城市基础设施。
  市公安局: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实施事故现场保护、紧急救援、安全保卫、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和责任认定,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疏导等措施。
  市民政局: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临时生活救助。
  市国土局: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建设,指导督促交通部门落实危害交通沿线及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治理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修复损坏的城乡道路、桥梁、隧道,开辟临时绕行便道,保障抢救车辆和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参与营运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调查处理;组织车辆运送事故现场滞留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调用施救工程车辆;在驾驶员培训中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等应急知识培训;结合公路安保工程,治理整改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
  市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交通部门对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实施监管。
  市卫生局: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事故受伤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组织专家制定抢救方案,协助公安部门统计伤亡人数,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人员抢救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灾难环境监测工作,提出现场污染控制处置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相关演练经费。
  市气象局:提供事发地天气情况、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市防震减灾局:监测预报地震灾害,及时提供地震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范围、程度、时间信息,跟踪震情趋势并提出相应防控建议。
  市经信委: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灾难事件涉及学生救援善后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
  市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本公司承保理赔工作,协调行业协会负责有关同业公司理赔工作。
  武警太原消防支队:协调事发地消防部门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灾难现场火灾扑救、遇险人员营救等工作。
  武警太原支队: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参加事故灾难现场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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