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工商消字〔2010〕92号)
各分县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全市工商系统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关于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和亚洲青年足球锦标赛(以下简称亚青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维护省运会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市筹办省运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从即日起到省运会结束的全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省运会和亚青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总结借鉴奥运会、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好经验,以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创建工作为标准,强化“四项制度”建设,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省运会和亚青赛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 重点范围
1、重点区域:省运会和亚青赛赛场及其周边、食品专供商、旅游景区、主要商业网区,以及车站、高速服务区等交通枢纽。
2、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内的各类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
3、重点食品:包括粮食、肉类、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省运会和亚青赛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